? ? 近日
? ? 宜春出臺旅游團隊地接獎勵辦法!
? ? 對面的旅行社看過來~看過來~
? ? 一撥撥紅包飄下來~
? ? ↓↓↓
? ? 《宜春市促進旅游消費獎勵辦法(試行)》
? ? 近日出臺的《宜春市促進旅游消費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是我市繼2015年的《宜春市航空旅游獎勵優惠辦法》后,對開拓旅游市場出臺的又一激勵政策。該《辦法》對全市旅游地接進行了有效的補充和完善。
? ? 一、《辦法》出臺的背景
? ? 為推動我市旅游業復蘇發展,充分調動市內外旅行社的積極性,組織更多游客來宜,全面拉動我市旅游消費,激活旅游市場,帶動全市旅游業全面發展。
? ? 二、《辦法》的主要內容
? ? 本《辦法》包括五個方面,分別為獎勵對象、獎勵標準、獎勵申報程序、資金來源、其他事項。
? ? 第一條獎勵對象明確為市內外所有旅行社都可以申報獎勵。
? ? 第二條獎勵標準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旅行社組織客源的增量部分予以獎勵。根據旅行社年度總客源數量設置階梯返現,從50%~200%設置4個標準,旅行社年度組織的游客數量,在景區設定基數的基礎上最少增長50%才能申報獎勵,增長200%以上也設置了上限,把獎勵標準進行了科學合理的劃分,充分調動廣大旅行社積極性。二是對旅行社組織大型過夜游團隊舉辦的特色活動予以補貼,并且總量控制在100個,大型團隊補貼要求過夜游的目的是增加團隊在宜時間,帶動全市旅游業發展,拉動旅游消費。
? ? 第三條獎勵申報程序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旅行社組織客源增量部分的統計由景區負責,縣(市、區)旅游主管部門審核,并簽訂三方協議,把旅行社、景區和當地旅游主管部門三者有機結合起來,確保統計科學有效;二是旅行社大型過夜游團隊活動補貼,由組團旅行社提前5個工作日負責申報,便于旅游主管部門監管。
? ? 第四條資金來源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旅行社組織客源增量部分的獎勵由市、縣、景區三級承擔,市、縣兩級財政部門承擔的一半獎勵以現金形式發放,另一半的門票類消費券由景區承擔,在保證旅行社得到現金激勵的同時,又增加了景區的消費,并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景區的現金壓力;二是旅行社大型過夜游團隊活動補貼全部由市本級承擔,因為大型過夜游團隊游覽景區分布在不同縣(市、區),無法分攤。
? ? 第五條其他事項,通過三方協議約束了景區所承擔的門票類消費券的相關責任;對獎勵對象進行公示,防止騙取獎勵資金;本《辦法》先試執行1年,以后根據執行情況再進行調整。
? ? 三、《辦法》的主要特點
? ? 1.本《辦法》對旅行社組織客源的增量部分的獎勵,是在景區設定一定游客基數上,僅對增量部分所進行的獎勵,旅行社想要達到申報獎金條件,組織的游客就必須比往年更多,并且為了沖擊最高獎勵標準,就要想方設法組織更多游客來宜,從而做旺全市旅游人氣。
? ? 2.本《辦法》對旅行社組織客源的增量部分的獎金,整合了市、縣、景區三方資金,形成一個大的資金池,給旅行社帶來了較大的激勵,極大地提升旅行社組團來宜積極性,必然撬動旅游市場。
? ? 3.本《辦法》為確保景區對旅行社的門票類消費券補貼到位,要求景區、旅行社和當地旅游主管部門簽訂三方協議,對景區進行了有效的約束。
? ? 解讀人:鄧軍
? ? 聯系電話:0795—3266123
? ? 關鍵詞解讀
? ? 1.獎勵對象:市內外所有旅行社都可以申報獎勵。
? ? 2.特色活動:旅行社組織大型過夜游團隊舉辦的特色活動指專門為游客舉辦的沒有收取費用的文藝演出、篝火晚會等活動。
? ? 3.獎勵申報:旅行社組織客源增量部分的統計由各景區負責統一申報,縣(市、區)旅游主管部門審核,并要求景區、旅行社和當地旅游主管部門簽訂三方協議,凡是沒有簽訂三方協議的旅行社不能進行申報(此項工作要求在2021年1月底前完成);旅行社大型過夜游團隊活動補貼,由旅行社提前5個工作日向宜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負責申報,經審核同意后才有效。
? ? 4.獎勵方式:旅行社組織客源增量部分的獎勵一半以現金的形式發放,另一半以該景區門票類消費券的形式發放;旅行社大型過夜游團隊活動補貼全部為現金獎勵。